审计的基本要素
审计是一项由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的经济监管活动。以下是对审计的详细解析:
一、审计的基本要素
审计主体:审计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他们负责执行审计任务,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审计授权者:泛指国家审计机关、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授权,以及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领导的授权。这些授权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审计客体:被审计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能够用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表现的全部或一部分经济活动。这些经济活动是审计工作的主要对象。
审计依据: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用来评价和判断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客观标准。主要包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企业内部的预算计划、经济合同等。
二、审计的类型
按审计内容分类:
财政财务审计: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反映其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进行的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查。
财经法纪审计: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按审计主体分类:
国家审计(政府审计):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社会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由注册会计师受托有偿进行的审计活动,也称为民间审计。
内部审计(部门和单位审计):由部门内部独立于财会部门以外的专职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
按审计工作进行的时间分类:
事前审计:经济业务发生以前所进行的审计,如对计划、预算的编制以及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可行性研究等所进行的审计。
事中审计:在计划、预算或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其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
事后审计:经济业务发生以后进行的审计,如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
三、审计的程序
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的对象、目标、范围和时间等。
确定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项目计划,选择需要审计的单位。
组成审计组:选派合适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负责具体的审计工作。
送达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告知审计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等。
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取证。
编制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审计机关审议:审计机关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
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审计的作用
维护财经法规:通过审计,可以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改善经营管理:审计可以帮助被审计单位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提高经济效益:审计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在资源利用、成本控制、资金运作等方面的不足,提出优化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鉴证经济业务:审计可以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提供鉴证服务,增强社会对其经济活动的信任度。
综上所述,审计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监管活动,具有维护财经法规、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鉴证经济业务等多方面的作用。